日期: 2010年04月21日
【 】《聘用外地僱員法》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獲立法會通過,並於今年四月二十六日生效。為進一步淮廣《聘用外地僱員法》,今天在澳門中華總商會為該會會員舉辦講解會。
為了讓僱主和工商界人士對《聘用外地僱員法》的內容、條文的規範、僱主的責任、僱員的權利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等有更清晰的了解,澳門中華總商會定於今天下午三時在該會會址四樓何賢先生紀念堂與勞工事務局、人力資源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合辦“《聘用外地僱員法》講解會”,由勞工局、人資辦、社會保障基金和治安警察局向與會人士闡釋法律主要內容並解答大家提問。
聘用外地僱員是為了在沒有合適的本地僱員或合適的本地僱員不足時,才以同等的成本及效率條件補充勞動力;僱主獲給予有關行政許可後,方可聘用外地僱員等的原則下進行的,並會採取優先僱用本地勞工的前提下進行的措施。是次講解會將由各部門分別就《聘用外地僱員法》法律作介紹,勞工局介紹勞動關係、違法行為、處罰制度等;人資辦介紹聘用許可的形式、聘用費等;治安警察局介紹《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作。勞工局、人資辦、社會保障基金及治安警察局均強調各部門須採取必需的程序,以便彼此迅速交換對完善執行該行政法規屬必需的資料,並於有需要時,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就出現任何關於許可失效的情況作出通知。
是次講解會報名非常踴躍,為免向隅,該會希望已報名的該會團體會員代表準時進場,同時歡迎有興趣人士進場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