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國家安全 堅守愛國教育
澳門中華總商會策略研究委員會主任 馬志毅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日前在人大常委會以全票表決通過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隨即當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刊憲在港生效。香港經歷了超過一年的反修例暴亂以及新冠肺炎的肆虐,經濟社會已疲弱不堪,港區國安法的實施能助香港重回正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重振香港經濟,澳門同胞堅決擁護中央立法,港澳同心協力捍衛國家安全。
澳門於2009年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履行憲制責任,並於2018年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早前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訪澳並與行政長官賀一誠會面,雙方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交換意見,李局長在會上回應澳門在實施國安法後,社會無論在政治、經濟、民生等方面都保持着繁榮安定,是一個成功典範。言下之意,澳門立法後的經驗值得香港借鑒。眾所周之,法律在澳門頒佈實施至今已逾十年,澳門從未引用此法作出任何檢控,當中除了法律制定對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外,全民的國家安全及愛國教育更是不可或缺。
澳門自2018年起每年的4月15國家安全教育日都會舉辦形式新穎的國家安全教育展,全澳社會及公務員團體,學校都會踴躍組團參觀,過去兩年已超過5萬多人次入場參觀。今年受新冠肺炎影響,以網絡形式舉辦 “國家安全走進校園”,內容同樣豐富。澳門在國家安全教育推廣方面,已由傳統領域中的政治、軍事和國土安全向更廣泛的非傳統安全領域深入推進,比如認識經濟安全以及網絡安全的漏洞如何威脅到澳門以至國家整體的安全。在深耕愛國教育方面更是不遺餘力,比如人大常委會2017年11月決定將《國歌法》分別納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同年12月透過第6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在澳命令公佈,至翌年五四青年節澳門87所中小學不論任何宗教背景基本實現升國旗、唱國歌全覆蓋,比《國歌法》本土立法通過還要早大半年。澳門國情教育的成功和以愛國老師為主體的穩定團隊是密不可分的,這和香港近年由中學文憑試出題爭議以至部份老師因社會事件散佈仇恨影響師德及專業形成極大的對比,香港必須在這方面撥亂反正。然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些境外勢力聯同個別極少數人經常放大行政當局的失誤或與內地文化差異來挑起民粹主義及激發兩地矛盾,甚至乎扭曲事實肆意煽惑。只要澳門堅持不懈的推進愛國教育,高度保持警愓性,便能做到“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