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國家級“非遺”對澳門發展的意義
澳門中華總商會策略研究委員會主任 馬志毅
早前國務院批准文旅部確定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下稱“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中,澳門共有三項 “非遺”入選,分別是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土地信俗。連同過去四次國家文旅部分別將粵劇、涼茶配製、木鵰─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等合共11項澳門本土獨有或與其他地方共同申報的“非遺”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其中粵劇、南音和媽祖信仰更同時列入聯合國教科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非遺”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份,2014年生效的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將“非遺”納入法律的保護範圍,並規定以擬訂清單《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方式對其作出保護,可想而知,“非遺”對體驗一個地方的旅遊文化有重要的意義。然而,澳門在旅遊推廣方面,過往都側重於“有形”的世界文化遺產,如旅遊局推廣的“論區行賞步行綫路”就是以納入世遺的歷史城區為主題。在“十四五”規劃中,中央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内涵,支持粤澳合作共建横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同樣是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表述,這次強調了要豐富世旅中心的內涵。筆者認為,加強保育和推廣澳門的國家級“非遺”有助豐富一中心的文化內涵,同時亦有助強化一基地的建設,如果把土生文化對一平台的貢獻也算進去,更屬一舉三得。今屆政府提出旅遊+的發展策略,旅遊+“非遺”可以是產業融合發展的一個模式,既能把澳門文化資源存量激活,豐富旅遊供給,又能使中華五千多年的優秀傳統文化得以傳承,當中就有包括澳門近五百年的中葡文化沉澱。但現時很多“非遺”項目面臨傳承人不足的問題,缺乏“非遺”與文創產品結合,或是旅遊體驗感不強,有些甚至要配合節日氣氛才能滿足推廣要求,在保育和普及上存在諸多掣肘,而旅遊局轉至經財司麾下將來文旅聯動發展更要考驗政府跨司的協調能力。
內地近年大力推動“非遺”旅遊業態,其中研學旅遊是繼觀光旅遊、休閒旅遊的一種全新興起的文化旅遊方式,可供澳門旅遊業界借鑑。研學旅遊除了有專業的研學導覽員外,還備有一些傳習的體驗活動。傳習是對“非遺”的傳承,將“非遺”與傳習結合起來,不僅能豐富旅遊體驗,更能親身感知“非遺”文化的過程,如麗江東巴造紙、彝族刺綉、昆曲試唱等,滿足研學旅遊的體驗性和參與性。以科技手段強化文旅體驗更是新時代的文化傳承,內地比較有名的就是4K擴增實境的敦煌復刻,正如習主席所言“以古人之規矩,開自己之生面”,澳門也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實現中華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