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和區域安全形勢錯綜複雜,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交織,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面臨越來越多的風險和威脅。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竄訪中國台灣地區,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肆意踐踏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崔世昌表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只有保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民生經濟和維護營商環境,也才能持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社會動盪、法治不濟、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是影響市場信心的因素,因此,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美國、法國、德國、英國、葡萄牙等西方國家和中國內地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相關立法有助於維護穩定的營商環境。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後,有如定海神針,讓「一國兩制」在香港重回正軌,社會秩序和營商環境恢復穩定,這充分說明瞭國家安全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關鍵所在。
崔世昌指出,澳門特區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於二○○九年制訂及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側重為「特別刑事立法」。因應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此次特區政府適時地進行修法,以完善實體法規定,增加「一般規定」和程式法的內容,使國安法成為澳門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是積極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重要體現,這包括澳門中華總商會在內的澳門廣大市民都有責任、有義務共同參與並積極支持。國家安全有保障,澳門才可長治久安。法治的堅實保障,能夠穩定市場、穩住人心,讓經濟和社會保持旺盛生機和活力。此次修法有助於澳門維護社會安定,防範國安風險,提升自身優勢,吸引海內外人才,鞏固澳門「一平台、一中心和一基地」的地位,營造良好的市場和社會環境。全面保障國家安全,保持澳門繁榮穩定,必將有力促進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事業發展,進一步強化澳門的國際美譽,讓澳門的獨特優勢得以充分發揮,為經濟持續發展和居民美好生活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