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勝副理事長表示《工會法》的立法既能從中、小、微企業生存空間的角度去考量,又能保障僱員合法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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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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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於一月十六日一般性通過《工會法》法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委、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資方認同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主導有關立法工作,可作為勞資不同意見之間的裁量方,平衡勞資權益,並强調工會法的立法,應從最大限度保障經濟平穩發展,特別是中小企生存空間的角度去考量。

黃國勝表示,疫情經歷三年,重創了各行各業,政府在這經濟尚待復甦的時期推動《工會法》立法,相信工商界很自然會對立法後前景產生憂慮,尤其法案具保障工會為會員爭取權益的條文,卻忽略僱主可以通過商會代表企業應對工會爭取合理權益。建議立法會在細則性討論時宜就這方面作出平衡性的硏究,按照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合澳門發展所需的《工會法》法律制度。

黃國勝強調,澳門中華總商會將盡快收集及匯總團體會員及工商界意見,並向四名工商金融界議員反映有關意見和建議,以便議員們在細則性討論時,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各行各業的經濟平穩發展,使《工會法》的立法既能從中、小、微企業生存空間的角度去考量,又能保障僱員合法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