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會ATA單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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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總加入國際商會/世界商會聯合會在澳實施ATA單證冊制度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深入發展,進一步加強區域間的合作和擴大對外的交往,已成為促進經濟、文化發展,增強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為此,澳門特區政府自成立以來,致力推行“遠交近融”的對外政策,積極推動、參與區域間的互利合作,並努力將澳門打造為“經貿合作的服務平台”。為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門特區政府努力將澳門建設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藉此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本會對此亦大力推動和參與,通過“泛珠三角區域商會聯席會議”、“泛珠三角區域貿促機構聯席會議”,以及“粵港澳主要商會高層圓桌會議”等會議機制,推動和深化區域間的“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並利用CEPA和其各項補充協議的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和南沙開發等一系列的政策的實施,發揮本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促進了澳門與內地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擴大了澳門的合作發展空間,為澳門迎來了無窮的發展機遇。

為了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並為會議展覽業的發展提供必備的條件,在譚伯源司長的倡議和支持下,本會於二零零八年正式加入屬國際商會組織(ICC)的世界商會聯合會(WCF)為會員,並去函國際商會--世界商會聯合會(ICC/WCF)報請加入世界“ATA單證冊”體系,而特區政府於2009年11月23日,在政府公報之44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定澳門中華總商會為“ATA單證冊”發證機構和擔保機構。隨後獲世界商會聯合會同意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在澳門地區正式實施“ATA單證冊”,澳門遂成為世界“ATA單證冊”制度的第六十八個參與成員。為了適應澳門國際地位的提升,經國際商會組織(ICC)一眾成員的倡議和贊同下,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至十日在墨西哥舉行的第七屆世界商會大會以及在六月十一日國際商會理事會會議上,一致通過澳門中華總商會的會籍提升為國際商會的特別成員(ICC Special Group),即地區代表成員(National Committee Member),等同香港和台灣的會籍地位,並獲選為世界商會聯合會(WCF)理事會成員。為提升澳門的國際地位,為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揮了我們的獨特作用。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政府公報之第44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定「澳門中華總商會」為「ATA單證冊」核發公會(即發證機構)及聯保公會(即擔保機構)。

 

由於「澳門中華總商會」為「國際商會」會員,茲委任「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ATA單證冊」之發證機構。